南浔区菱湖镇陈邑村2019年土地整治项目发包公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项目
1.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南浔区菱湖镇陈邑村2019年土地整治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本次发包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陈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代理单位为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南浔区菱湖镇陈邑村2019年土地整治项目。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9.9542公顷(299.3130亩),其中新增耕地19.5779公顷(293.6685亩)。新增耕地率98.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工程。
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土方平整工程中,推土机推土77105.9立方米,人工清理表土298亩,土地整修198739平方米,田埂修筑2375立方米。
2)灌溉与排水工程
项目区新建H60排灌渠174.89米,H90排灌渠1974.11米,H60排渠327.64米。
水工建筑物:项目区新建φ15放水拍门88处,φ30放水拍门8处,Φ50钢筋砼穿路涵70米,φ50钢筋砼排水涵18米。
田间道路工程:新建1.9m碎石路面机耕路1376.92m。
3)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建设及维护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基本建设投资约150万元。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3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2、本项目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包企业。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发包文件等.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审核电话:0572-2220011;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4.4、本项目发包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5、潜在竞包人对发包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12月9日16:30。发包人将于2019年12月11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竞包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竞包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包失败的,责任自负。
5. 竞包文件的递交
5.1 发包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竞包预备会;
5.2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12月13日09时30分。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电子发竞包交易平台—上传竞包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CA锁”无需包封,在竞包截止时间前由竞包人代表随身携带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 2 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5.3 超过竞包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竞包文件和未按发包文件规定时间递交、未按照发包文件递交保证金及密封的纸质竞包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4 竞包人在递交书面竞包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竞包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竞包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竞包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资料下载栏建设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49.4.53.110/hzfront/;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anxun.gov.cn/)上发布。
7. 各竞包单位在开标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有)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竞包。
发包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陈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陈邑村 地址: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8-2幢
联系人:叶占方 联系人: 林晓英
电话:0572-2795398 电话:0572-2630018
2019年12月
竞包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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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条 件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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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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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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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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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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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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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在定标前对拟承包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c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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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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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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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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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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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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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竞包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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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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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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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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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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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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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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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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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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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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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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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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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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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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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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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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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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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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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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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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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竞包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 自2019年9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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