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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里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重新招标)[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3/2/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织里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重新招标)答疑回复(一)

致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织里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HZXE20230104002)现收到异议函,现答复如下:

1、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并无业绩相关内容,资格材料中是否无需提供业绩内容?

答:资格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13页“3.1 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要求中并无业绩相关要求。

2、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投标报价要求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0%,招标材料中并未见招标限价,请贵司提供招标限价。

答: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最高限价组成请详见招标文件第22页“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问:本项目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提供自有充电站点或纯运营充电站点业绩不超过10个,施工充电站点业绩不超过5个,此处业绩条件设置,我司认为过于局限,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不利于招标公平性。

答:本项目织里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人负责提供有产权或使用权的场地用于新建充电站点基础设施的建设,投标人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负责新建充电站点基础设施的建设、安装及维保工作,并在招标人的同意及监督下进行所有涉及充电站点设施设备的运营管理工作。本项目资格文件中并未要求潜在供应商需具备类似相关运营业绩或类似相关建设施工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故本项目不存在排他性的内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要求供应商具有类似运营充电站业绩(包括自有或运营充电站均可)和类似施工充电站业绩是针对本项目招标范围所设立的类似相关业绩,且对类似业绩内容并未作其他要求(例如业绩体量、大小、实施甲方等),故本项目不存在排他性及不公正性的内容。故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4、问:拟派团队成员,要求提供高级及以上职称(电力专业)不超过5名,中级职称(电力专业)不超过5名,此处职称条件设置,我司认为过于局限,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不利于招标公平性。

答:本项目织里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项目,涉及投标人运营管理工作内容为日常站点的巡视、站点数据管理工作、新建及原有充电站点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设备损坏的维修及更换工作),且由于本项目涉及站点为23个,故本项目所需的运营管理人员需有一定的专业性。本项目资格文件中并未要求潜在供应商拟派团队需具备上述人员,故本项目不存在排他性的内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要求相关拟派团队资质作为加分项是根据本项目涉及投标人运营管理工作内容设定的加分项,故本项目不存在排他性及不公正性的内容。故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5、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时00分,现变更为2023年3月9日9时00分。

 

本次变更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函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响应修改。

 

湖州新型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

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3/2/27 12: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