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XE20220915019 织里镇1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织里镇1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HZXE20220915019)变更内容如下:
1、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变更为:“(1)项目实施费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整个项目按批次实施。进场施工前,甲方按每批次项目实施费总额的10%支付预付款,每批次项目安装完毕支付至该批次项目实施费总额的60%,并网通电后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批次项目实施费总额的9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该批次项目实施费总额的9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两年后,质量符合要求的,退还剩余工程质量保证金。
(2)10年的保修运维服务费用付款方式:按每批次项目保修运维服务费用进行计算,分10次结算,每批次项目并网后支付该批次首年运维费,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往年装机总量对应的年度运维费,直至各批次支付完全。”
2、招标文件中“组件质保10年、有限电能输出质保25年,逆变器5年保修期,光伏支架10年保修期,电气柜3年保修期;质保期的起始时间为系统最终验收合格且并网发电之日起算(按单项工程或单批量工程分别计算)。”修改为“组件质保10年、有限电能输出质保25年,逆变器5年保修期,光伏支架5年保修期,电气柜2年保修期”
3、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装机容量及合同工程款”修改为“乙方报价已认真核查施工图及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设计施工图中及招标方提供的资料中的错、漏、各专业图纸矛盾处、不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配套设计深化及常规错误和违反施工强制性条文处等问题、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现场经济签证,均应考虑在本次的包干总价中,因以上因素所造成的费用和工期的增加招标方允许变更,需经招标方确认后,予以调整。”
4、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单项合同付款方式增加:“工程价在2000万以下(含2000万)单项工程的审计,一审即为终审;工程价在2000万以上单项工程的审计,一审结束后需抽另一家单位进行二次复核。审计按照新投集团经营性项目协审单位选取办法实施。”
5、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保险和运维服务条款”修改为:“乙方在签订合同并完成本项目后为本项目购买20年电站保险和10年免费运维服务(含材料费和设备的维护及人工费),并需提供至少20年监控流量免费服务承诺,其他详见招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2.3投标报价要求、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中内容修改为“本项目设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4.3元/瓦,其中:
(1)项目实施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0元/瓦;
(2)10年的保修运维服务费用综合单价:0.3元/瓦(此费用不可竞争);
注:①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总计=项目实施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年的保修运维服务费用综合单价;”
②该项目所有工程款均以电汇形式进行支付。项目实施费用税率标准如下:设备类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施工类提供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服务类提供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政策及时调整),设备类、工程施工类、技术服务类占比分别为70%、20%、10%。保修运维服务费用税率按技术服务类(6%)计算。
7、招标文件中第二章3.1.1条第④款“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修改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本次变更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函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响应修改。
湖州织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金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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